恒盛地产已结清未付费用,双方律师签署同意传票撤回清盘呈请,暂停原定聆讯,公司提醒股东审慎买卖股份。
公告指出,恒盛地产并未申请任何认可令,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公司并无严格责任须就股份转让申请认可令;二是公司正与呈请人就申索和解及撤销呈请进行协商。鉴于有关事宜相当可能达成和解,公司认为无需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认可令。
报告显示,恒盛地产上半年销售收入23.27亿元,同比上升382.5%;物业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57945元。期内全面亏损6.17亿元,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6.17亿元。
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公司行政总裁郑群国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涛教授因投入更多时间于个人事务,于同日辞去各自职务。同时,公司亦宣布委任薛文君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担任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和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该委任同样自7月24日起生效。
恒盛地产在报告年度内的销售收入为26.4亿元人民币,物业销售收入的平均售价为每平方米27025元人民币。公司拥有人应占的亏损高达29.5亿元人民币。公司的借款总额为226.6亿元人民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年度(本年度)亏损将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相较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年度亏损2.974亿元人民币,亏损幅度显著增加。
另一项本金为数人民币30.59亿元的借款并无按照贷款协议内的还款时间表偿还,因而构成相关贷款协议项下违约事项。
于2022年12月31日,恒盛地产集团分别为数人民币32.74亿元及人民币16.22元的借款本金及应付利息已逾期。
集团预期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的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不多于人民币5亿元。
退任后,丁向阳仍将担任该公司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企业管治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及财务委员会成员。
上半年实现房地产合约销售额人民币10.53亿元,同比下降80.6%;合约销售面积6.03万平方米,同比下降70.8%。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恒盛地产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51.50亿元,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则为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8100万元。
公司预计将于2022年7月15日或之前刊发2021年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于7月29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2021年年报,并于9月2日或之前召开股东周年大会。
集团预计将于2022年7月15日刊发经审核全年业绩公告,2022年7月29日向股东寄发2021年年报,并于2022年9月2日或之前召开股东周年大会。
2021年内,恒盛地产实现房地产销售人民币68.38亿元,同比上升0.4%;实现房地产销售面积33.46万平方米,同比上升23.0%。
有关亏损主要由于:年内销售收入处于低位;销售物业单价下降;录得负毛利率;对物业作出减值拨备;录得投资物业公平值收益远小于去年等。
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郑家恒已提呈辞任公司秘书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所指的授权代表职务,自2021年9月30日起生效。
于期内,该集团较大比例的销售收入来自于位处于上海地区的物业,其贡献了已确认销售收入人民币2.6亿元及出售及已交付面积1.7万平方米。
预期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恒盛地产将录得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人民币12亿元至14亿元之间,而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6个月录得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5990万元。